陜西教育新聞網訊:7月16日出臺的《北京市推進中小學校體育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提出,從2013年秋季學期開始,以每位學生每學年5元人民幣的標準,為學校投保校方無過失責任保險,控制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校內外體育鍛煉和實踐活動的風險。因“高危”而一度淡出中小學的跳箱、單杠等項目,有望重返校園。(《新京報》7月17日)
孩子們天性活潑好動,平時磕磕碰碰在所難免。一般而言,為了讓孩子們受傷后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學校都會為他們投校方責任險。投保后,凡因學校場地、設施出現問題而造成學生意外傷害的,由保險公司賠付。但孩子們在進行體育活動時,哪怕場地與設施毫無問題,也有可能受傷,而這種傷害,并不在校方責任險的保險范圍之內。這就意味著,一切醫藥費都要由家長承擔。對此,許多家長無法接受,他們認為,孩子既然在學校里受傷,學校就應承擔所有的責任。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一些家長不惜拉上七大姑八大姨,天天到學校鬧事,要求賠償。為了息事寧人,學校不得不咬牙賠錢。
結果,為了減少麻煩,不少學校索性砍掉了單杠、雙杠、跳箱之類有一定危險性的體育項目。更有甚者,一些學校還規定,即使課間,孩子們也不能到處亂跑亂跳,只能規規矩矩地坐著或是走著。不難想像,在這樣的學校里待久了,孩子們的鍛煉時間將會嚴重不足,體質也會不斷下降,而這,無疑與“增強學生體質”的教育初衷背道而馳。
當然,造成這種結局并非學校的本意,學校也有自己的苦衷。慶幸的是,面對學校的困局,北京市政府提供了解決之道。市政府將出資700萬元,為公辦中小學投保無過失責任險,其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元。投保之后,當學生在校期間或參加學校組織活動時發生意外,即使校方沒有責任,也能獲得一定賠償。此外,學生春游、秋游以及上學期間發生意外,也在此險種的賠付范圍內。目前,具體賠付方案已提交保監會待批。
可以說,無過失責任險將為孩子們織就一道堅韌的保護網,讓他們敢于嘗試各種體育運動;同樣,無過失責任險也為學校織就了一張保護網,讓學校不再為意外事故提心吊膽。(孫曙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