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記者從陜西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根據教育部等相關規定并結合我省工作實際,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復核辦法(試行)出爐。明確省級統考科目成績發布后,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核。
我省明確,成績復核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陜西省相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據悉,省級統考科目成績復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市級統考科目成績復核工作由各市級教育考試機構負責。
辦法只適用于省級統考科目,市級統考科目成績復核辦法由各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制定。省教育考試院專門成立成績復核組,負責省級統考科目成績復核工作。
省級統考科目成績發布后,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在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填寫《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其學籍所在學校或報名所在縣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交《申請表》。其中,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在校生向其學籍所在學校提交《申請表》,經學校審核后統一報送縣級教育考試機構;其他考生向報名所在縣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交《申請表》。各縣級教育考試機構審核匯總后,通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考籍管理平臺逐級上報至省教育考試院,由復核組進行復核。
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提出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
復核的具體內容為:考生答題卡上手寫姓名、考籍號是否與條形碼相符;掃描圖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評;科目總分是否等于各題得分之和;等級轉換是否準確。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試卷,評分寬嚴不屬于復核內容。超出本條規定事項范圍的申請不予受理。
復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評卷結果是否準確無誤,不提供成績總分和各小題得分情況,不提供答題卡及答題卡掃描圖片、評卷信息等。
省教育考試院復核完成后,通過高中學考管理平臺下發復核結果,由縣級教育考試機構下載后通知考生;考生也可自行登錄高中學考管理平臺查詢復核結果。
經成績復核,如發現考生成績有誤,確需變更成績的,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程序予以變更,并通過市、縣級教育考試機構書面通知考生,考生可登錄高中學考管理平臺重新查閱成績和打印成績證明。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可在陜西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或“陜西考試招生”微信公眾號下載。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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